配合香港保險業監管局(「保監局」)近期發出的監管通函及指引,本公司已全面檢視並更新業務介紹安排,特別針對分紅保單之轉介費政策作出調整,並制定清晰的合作守則,以確保所有業務活動均嚴格遵守《保險業條例》及相關監管框架的要求。
本公司合規政策聲明:
本公司承諾全面遵守保監局於 2024 年 5 月 22 日及 2025 年 9 月 1 日發出的監管要求,包括:
·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轉介人之轉介費不得超過總佣金的 50%(基準水平);
· 所有受規管活動必須由本公司持牌代表親自處理;
· 嚴禁任何形式的不當回扣或誘因安排;
· 所有轉介安排必須符合「三項原則」(詳見下方)。
合規原則 — 保監局 2024 年 5 月 22 日通函所載「三項原則」
1. 非持牌轉介人不得向客戶提供受規管意見,亦不得進行受規管活動或銷售活動。
2. 經紀公司(及其業務代表)必須按照保險業監管框架所規定的最低標準,親自向客戶提供一切受規管意見,及進行一切所需的受規管活動以為客戶安排保險單。
3. 如經紀公司因獲介紹客戶而需向轉介人支付轉介費,該等款項的水平應符合下列要點:
(i) 轉介人沒有進行受規管活動(也沒被鼓勵進行受規管活動)﹔
(ii) 經紀公司有適當的資源,為被轉介的客戶提供受規管意見及進行受規管活動。
業務介紹人應遵守事項
DOs(應做)
· √ 只負責介紹潛在客戶給本公司持牌代表,並讓持牌人士負責後續講解與銷售;
· √ 清楚向客戶表明自己非持牌人士,不提供任何保險建議;
· √ 只協助安排客戶與持牌代表會面,並提供必要聯絡資訊;
· √ 遵守本公司轉介費政策及合約條款;
· √ 配合公司合規審查及紀錄要求;
DON'Ts(禁止事項)
· 不得向客戶講解保險產品內容、條款或利益;
· 不得承諾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、禮品或誘因;
· 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銷售過程或推動客戶購買;
· 不得教唆客戶在保險公司核查時作虛假陳述;
· 不得與其他非持牌人士組織線下或分銷網絡進行轉介活動;
· 不得以任何方式掩飾或規避監管要求,
保監局已明確表示將採取「實質重於形式」的原則進行監察。任何違規行為將可能引致牌照撤銷、紀律處分甚至刑事調查。本公司將堅守合規底線,與所有合作夥伴共同維護香港保險市場的誠信與穩定。若發現違規情況,本公司將嚴肅處理並即時終止合作。
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本公司政策,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絡。
2025 年 9 月 30 日
附件:公司合規政策通知